经济与管理学院
College of Economics and Management

【公告】关于做好2015届毕业生求职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2013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335号)以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43号)的相关规定,2015届毕业生求职补贴发放工作现在启动

一、补贴对象和范围

有就业愿望并积极求职的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2015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不包括已确定升学、出国留学的毕业生)。

二、发放原则

坚持自愿申请、公平公正、属地管理、专款专用、及时高效、学校评定的原则。

三、申领发放程序

(一)个人申请:4月7日-14日,各二级学院组织符合条件的毕业生集中申请一次性求职补贴。

学生申请材料包括:

1、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申请表(见附件1

2、毕业生所在家庭享受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注:证明材料可以是低保证或由民政部门开具的低保证明,证明中必须有低保两字)或残疾毕业生提供残疾证复印件(见附件3

3、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粘帖在申请表上)

4、本人银行卡复印件(正面、粘帖在申请表上)

注:学校统一办理的农业银行借记卡复印件,复印件要能看清卡号

(二)初审公示:

1、各院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并在4月17日上午11:00前将申请人员名单及申请材料汇总送交大学生就业指导中心。

报送材料应包括:学生申请书面材料(《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申请汇总表》纸质版加盖学院公章)(见附件2))。《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申请汇总表》电子版发送到suepjy@126.com,邮件主题:学院名称+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申请汇总表

2、学校大学生就业指导中心将进行5个工作日的校内公示。

(三)上报审核:学校将公示无异议的申请补贴人员《申请表》、相关证明材料以及《汇总表》报送高校所在地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四)资金拨付:高校所在地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申请材料进行复核核,审核通过后将补贴发放人员名单报送高校所在地区县财政局。财政局对相关资料核定后,及时将补贴资金拨付到高校毕业生的个人银行账户。

四、补贴标准

补贴标准为每人1000元,每人限领一次。


上海电力学院大学生就业指导中心

2015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