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与管理学院全体毕业生: 我校正开展2013届校级优秀毕业生的评选工作,具体办法如下: 一、评选对象 本校应届全日制本科毕业生。 二、评选比例 校级优秀毕业生比例为当年毕业生人数比例的15%。 三、评选条件 参看《上海电力学院学生手册》(2011年8月修订)“上海电力学院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 四、评选程序 1、2012年10月30日前,毕业生可登陆学校就业信息网申报校级优秀毕业生,具体方法见“服务指南(学生)”中的《优秀毕业生申请流程》,主要事迹要求600-800字; 2、2012年11月2日之前进行班级评议,以符合条件且完成网上申报的学生为候选人,以班级无记名投票为选举方式;应选名额为各专业学生数的20%,各班级具体被选名额根据该班实际候选人数在专业候选人数中的比例参照确定。各班级将选举结果报辅导员; 注意:班级评议到会人数应超过班级总人数的2/3,所得选票必须过半,否则选举无效; 3、2012年11月2日12:00点前,辅导员与班委会成员讨论择优确定最终名单,并上报学院审批。 经济与管理学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