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与管理学院
College of Economics and Management

管文学院校级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

管理与人文学院全体毕业生:
    我校正开展2009届校级优秀毕业生的评选工作,具体办法如下:
一、评选对象
本校应届全日制本科、高职毕业生。
二、评选比例
校级优秀毕业生比例为当年毕业生人数比例为15%。
三、评选条件
参看《上海电力学院学生手册》(2008年8月修订)“上海电力学院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
四、评选程序
1、2008年12月4--8日,符合条件的同学自主申报,在就业信息网(job.shiep.edu.cn)“下载中心”下载《上海电力学院2009届校级优秀毕业生申请暨登记表》,并交给各班辅导员;
2、12月9日进行班级评议,在符合条件的申报同学中进行投票选举,形成初选名单,名额为各班级人数的20%,各班级将选举结果报辅导员;
注意:班级评议到会人数应超过班级总人数的2/3,所得选票必须过半,否则选举无效;
3、12月10日10点之前,辅导员与班委会成员讨论择优确定最终名单,并上报学院审批。
 
 
 
管理与人文学院
2008.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