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与管理学院
College of Economics and Management

2021年经济与管理学院研究生校长奖学金评定细则


一、总则

根据《上海电力大学校长奖学金评定办法》和《关于评选2021年上海电力大学研究生校长奖学金的通知》文件的精神和要求,为规范、有序地开展本学院研究生校长奖学金评审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二、评审与组织机构

经济与管理学院研究生校长奖学金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审委员会”)负责本学院研究生校长奖学金的申请组织、初步评审工作。经济与管理学院研究研究生2021年校长奖学金的评审委员会委员名单如下:

评审委员会主任:张艺、潘华

评审委员会委员:孟延新、侯建朝、胡伟、汪洋、孙波、周颖、曾芬钰、杨太华、孙建梅、马晓青、杨迎春、谢品杰、孙佳佳、王祎、学生代表

评审委员会成员中若有指导的学生参评,则该委员回避。

三、评选对象和申请的基本条件

1、本学院在籍在校全日制非定向中国籍硕士二年级、硕士三年级研究生

2、申请人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诚实守信,团结同学,关心集体,具有优秀的道德品质和人格修养;乐于奉献,积极服务社会。

2)具有较强的社会工作能力,综合表现突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对学校或社会做出显著贡献。

3)热爱所学专业,成绩优异,有一定的科研成果。

4)在校期间受到各类处分者、违反学业诚信守则者、课程考试或考查有不合格而补考者、休学或保留学籍者不具备申报资格。

5)学习成绩优异,有一定的科研成果;

6科研成果方面,所有论文必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①申请人必须为第一作者(共同一作的情况,申请人必须排名第一,且需要提供相关声明支撑材料)。

 ②申请人导师为第一作者的,申请人必须为第二作者。

注:上述所发表论文的第一署名单位必须为上海电力大学(共同第一单位的情况,上海电力大学必须排名第一)。

7)研究生在校期间至多获一次校长奖学金;当年获得国家奖学金的研究生不再参加当年校长奖学金评选(已获得校长奖学金的研究生可参加下一年度国家奖学金评选)。

四、评审依据

研究生校长奖学金评选在申请人政治思想表现良好和导师予以推荐的基础上,以综合考评成绩为依据确定候选人名单。综合考评包括学习成绩、科研成果、社会工作三部分内容,以上各项按照下述规则折算成总分,按照综合测评总分从上到下排序,按照1:1.5进入现场答辩环节。

1、计算公式

总分=德育成绩*30%+学习成绩*20%+科研成绩*50%

2、德育成绩

德育基础评价满分为100分,德育奖励及特殊表现为附加分。

1)基础评价(满分100分)

采用学生互评思政评价含辅导员支部书记研究生秘书二级组织员等的方式进行其中学生互评分50%思政评价50%

学生互评环节所在班级未参加评奖其他学生进行现场匿名打分评价,辅导员负责组织。

2)德育奖励

对获得校级及以上奖励的研究生进行加分,取学生活动荣誉对应分值最高项目加分,各项目得分不累加。具体分值和对应荣誉项目如下:

40分:国家级个人、集体荣誉奖励,省级个人荣誉奖励标兵;

35分:省级个人荣誉奖励、校级个人荣誉奖励标兵、省级集体荣誉奖励标兵;

30分:校级个人荣誉奖励、省级集体荣誉奖励、校级集体荣誉奖励标兵;

20分:校级集体荣誉奖励。

15校级研究生工作如校研会等组织担任部长及以上岗位任期需满一年不含助教助管等发放工资岗位

10院级研究生工作,如担任学院研会部长及以上岗位、担任班级班长和团支书,任期需满一年不含助教助管等发放工资岗位。(备注因院研究生会成立至校长奖学金评选截止日期不满一年因此2019级毕业生参与院研究生会工作担任部长及以上职位者按一年计算。)

5参与志愿者活动大于等于100小时者加5小于99小时且大于50小时加3小于等于49小时加1

注:所有集体奖项,项目申报负责人按照100%计算德育分,集体成员按照50%计算德育分。

3)特殊表现

对有见义勇为、拾金不昧等表现,或在某方面做出突出贡献,并引起一定校园、社会反响的学生进行适当加分。

3、学习成绩

根据研究生教育教学管理系统中学位课加权成绩计算。

4、科研成绩

科研成绩计分参见《经济与管理学院研究生科研成果计分办法(试行)》。

五、申请和评审程序

1、申请程序。本学科在接到正式评选工作通知后,按照工作要求,及时通过网络等方式向研究生发布申请通知,指定专人受理申请。

1) 申请者须满足研究生校长奖学金基本申请条件。

2) 成果的有效性。申请材料中的各类成果须同时满足下列两个条件:

 ①申请人成果须为在读期间获得,成果归属上海电力大学所有;

 ②对于论文和专利成果,申请人须是成果第一完成人,或导师是第一完成人、申请人是第二完成人。

3)申请人须认真准备申请材料,按照规定的格式、时间、地点和方式提交申请材料,确保材料的规范性、完整性、真实性。

2、申请材料形式审查。评审委员会指定专门的工作小组对收到的申请材料进行整理,主要工作包括:材料汇总,统计制表,验证材料的真实性,对材料及汇总表进行必要的匿名处理,最终形成供学科评委会评审的材料。

3、申请人初选。在评审委员会进行会议评审前,按照评审依据以及上海电力大学规定的评选基本条件进行初选筛选。

4、现场答辩。答辩者准备5分钟的PPT汇报材料,评委将进行针对性提问,答辩者回答提问简明扼要,重点突出,时间不超过5分钟。评审委员会对学生思想政治表现、学习成绩、科研成果等进行综合评价,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进行投票,推荐出获奖候选人名单和递补名单,完成初步评审工作。

5、学院范围内公示。将评审委员会推荐的获奖候选人名单和递补名单在学科范围内进行公示。

6、提交学校审定。将公示后无异议的获奖候选人和递补名单提交学校审定。

7、本细则经经济与管理学院研究生校长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讨论通过,提交学校审定,自学校审定发布之日起实施。

经济与管理学院

20211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