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与管理学院
College of Economics and Management

关于组织开展上海电力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2026-2027学年“争红旗、创特色、展活力”团组织创建活动的通知

学院各基层团组织: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团中央“三力一度”工作布局,坚持“大抓基层”的工作导向,推动新时代基层团建高质量创新发展,激发基层团支部活力,团结带领广大团员青年以实际行动在强国建设、民族复兴和学校高质量发展中贡献青春力量。校团委决定开展2026-2027学年“争红旗、创特色、展活力”团组织创建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工作

(一)申报条件

1.红旗团支部:申报创建的团支部须在2025-2026学年获得过校级“特色团支部”称号。

2.特色团支部:申报创建的团支部须在2025-2026学年获得过校级“活力团支部”称号。

3.活力团支部:2026级大一、研一等团支部。

(二)申报要求:

1.突出主题,彰显特色。团支部立项主题要紧扣学校中心工作,支部工作特色鲜明;要通过创新活动增强团支部吸引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努力推动立项向特色化、长效化和品牌化方向发展。

2.重视宣传,注重转化。充分发挥校外媒体、校内公众号等宣传主渠道作用,注重运用新媒体,深入开展宣传报道,提升支部活动影响力;注重成果转化,将活动中所积累的优秀经验与实践方法进行系统梳理,形成可推广、可复制的工作模式,应用于后续支部工作的开展中。

(三)申报安排

符合申报条件的基层团组织,在规定时间内填写《2026-2027学年“争红旗、创特色、展活力”活动申报信息表》(附件)并根据院团委组织部通知递交学院团委组织部相应工作人员。

二、立项要求

(一)红旗团支部

立项要紧密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突出思想内涵和政治引领,聚焦政治性、创新性、实效性,认真履行组织青年、宣传青年、凝聚青年、服务青年的工作职责,并结合专业特色和本支部实际情况,在思想引领、组织建设、服务大局、联系青年等方面形成示范,争创红旗团支部。

(二)特色团支部

立项要求围绕思想引领类、科技创新类、社会实践类、志愿服务类、校园文化类等方向,原则上选择1个类别进行重点建设,明确建设目标、工作举措、推进步骤和预期成果,打造“一团一品”特色项目,形成鲜明支部特色。

(三)活力团支部

面向大一、研一新生团支部,以夯实基础、规范建设、激发活力为重点,创新主题团日、学习实践、志愿服务、文体活动等形式,增强团支部的吸引力、凝聚力和战斗力,提升团员参与度和获得感。

三、评选工作

(一)立项申报(2026年9月)

2026年9月30日16:00前各基层团组织填写《2026-2027学年“争红旗、创特色、展活力”活动申报信息表》(附件)后,并根据院团委组织部通知递交学院团委组织部相应工作人员进行审核汇总、上报校团委。

(二)项目实施(2026年10月—2027年4月)

各立项团支部按照申报方案认真组织实施,扎实抓好活动策划、开展、记录和总结等环节,确保项目质量,项目负责人按期推进、按时结项。项目实施中期,校团委将组织项目交流及测评,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三)结项验收(2027年4月)

各立项团支部按要求提交结项报告及相关支撑材料,完成结项验收。校团委对结项材料进行审核汇总,并整理成册。具体要求和截止时间另行通知。

(四)评选表彰(2027年4月—5月)

校团委于2027年4月通过汇报、答辩等形式组织开展校级优秀成果评选,并于2027年5月对评选出的优秀集体予以表彰。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四、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院团委联系人:王祎 联系电话:021-61655177

院团委组织部负责人:王雅娇 奚欣雅

附件.2026-2027学年“争红旗、创特色、展活力”活动申报信息表.xlsx

经济与管理学院团委

2026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