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院各学生:
为进一步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者精神,鼓励学院学生广泛参与志愿服务。根据校团委工作布置及要求,院团委决定在全院范围内开展优秀志愿者、优秀志愿者标兵以及优秀志愿项目的评选活动。具体通知如下:
一、评选内容
1.优秀志愿者
2.优秀志愿者标兵
3.优秀志愿项目
二、评选对象
优秀志愿者及优秀志愿者标兵:全体在院非新生班学生(包含研究生),且正式注册、在服务期内的学生志愿者,另本学期注册的志愿者不纳入评比范围。
优秀志愿项目:学院、职能部门组织开展的志愿服务活动。
三、评选条件及步骤
(一)优秀志愿者
1.评选条件
(1)积极参加志愿服务活动的同学,年度志愿服务时长不低于40小时(在本学年内有3次及以上的志愿服务活动记录,参加2025年进博会的志愿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2)在志愿活动中表现优异、起到模范带头作用,能较好体现志愿者形象;
(3)在本学年志愿活动中表现不合格,违反志愿者条例者不予评定;
(4)违反校纪校规、受到学院和团内处分者不予评定。
2.评选方式
申请者扫描下方二维码根据要求填写问卷。院团委根据申报情况核定本年度优秀志愿者名单。
(二)优秀志愿者标兵
1.评选条件
(1)曾获得过“优秀志愿者”称号;
(2)积极参加志愿活动的同学(即在本学年中有5次及以上的志愿活动记录;参加2025年进博会的志愿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3)在志愿活动中有表现优异、起到模范带头作用,能较好体现志愿者形象,对志愿服务有突出贡献者;
(4)在本年志愿活动中表现不合格,违反志愿者条例者不予评定;
(5)违反校纪校规、受过学院和团内处分者不予评定。
2. 评选方式
申请者扫描下方二维码,根据要求填写对应问卷、并进入微信群,后续资格核查、填写申报表和答辩评选等以群内通知为准。

(三)优秀志愿者项目
申请以团队为单位填写《上海电力大学志愿活动项目立项登记表》(附件1)、并进入微信群,后续资格核查答辩评选等以群内通知为准。
四、评选时间安排
1.11月27日20:00前,学生个人、集体申报;
2.院团委在学院党委指导下对优秀志愿者(标兵)、项目进行答辩,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12月3日前,学院将各类评优名单公示并上报校团委。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由学院团委组织调查核实,并报学院党委审核后做出相应调整。
4.12月19日前,校团委审批名单,并公示。
五、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院团委联系人:王祎联系电话:021-61655177
院团委志工部负责人:张静生 院团委志工部联合负责人:张陈宇
经济与管理学院团委
2025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