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与管理学院
College of Economics and Management

上海电力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2026年招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办法

为切实做好2026年招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保证招生工作的科学、规范、公平、公正,我院根据《上海电力大学2026年招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办法》,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

1.我院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专业(120100管理科学与工程、125603工业工程与管理专业),均可招收推免生。

2.申请者可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全国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查看具体的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数。

3.各专业招收推免生的最终人数将在招生计划数范围内,根据实际生源情况确定。

二、申请条件和要求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

2.取得所在高校推荐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生,以“全国推免服务系统”公示名单为准。

3.全国大学生英语四级成绩不低于425分。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三、招收程序和安排

1.可报名我院推免专业的本科专业目录见附件一

2.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可在国家规定的时间内(922-1020日)登录“全国推免服务系统”,申请我相关专业。

3.我院审核考生申请信息,对符合报考专业申请条件的考生通过“全国推免服务系统”发送复试通知。考生接到复试通知,应在我院规定时间内确认是否参加复试,逾期视为主动放弃。

4.复试采用面试的方式,除了考察申请者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外,重点考核专业素养、研究能力、外语水平、科研志趣和创新潜质等方面。

5.综合考核成绩由材料审核成绩和复试面试成绩两部分组成,根据综合考核成绩确定各专业拟录取名单。

6.学校通过“全国推免服务系统”向拟录取的推免生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收到待录取通知后,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在“全国推免服务系统”予以确认,否则视为放弃。

四、材料审核

1.材料清单

1)申请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本科学生证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至学信网下载);

2本科阶段成绩单1份(须加盖所在学校或学院教务处公章);

3本科前六学期学习成绩专业排名证明(注明本专业总人数,加盖公章);

4) 国家英语四六级考试合格证书,或其他外语能力证明材料;

5)本科阶段科研创新成果证明(论文类、专利与软件著作类、科研项目类等)、竞赛获奖证书(国家级、省部级、地区或行业级)等体现自身学术水平和潜力的材料;

研创新成果证明可上传发表论文的当期学术期刊封面、目录、正文、检索证明、专利授权书、项目立项书等。

6)个人陈述。

2.上传材料方式及时间

1)上材料方式:登录我校研究生招生系统网址:https://yz.shiep.edu.cn,按照附件二系统操作流程完成个人信息录入、附件材料上传。

2上传时间:926中午12:00前提交

3.材料审核成绩(100分)=推荐资格(60分)+科研创新成果和竞赛获奖(40分)

其中科研创新成果和竞赛获奖计分参见附件

五、复试安排

1.综合面试:综合面试主要包括英语能力测试(总分占比20%)、专业综合测试(总分占比40%)、综合素质能力测试(总分占比40%)。全面考查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包括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工作学习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信守信等方面);既往学习情况、对本学科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的掌握情况;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科研潜力和创新能力;外语能力等。每位考生的复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

2.面试时间、地点:928上午9:30,上海电力大学(临港校区)经外楼A509

六、录取要求

1.材料审核和复试面试满分分别为100分;

2.综合考核总成绩(满分为100分)=材料审核成绩×0.5+复试面试成绩×0.5

3.综合考核总成绩60分及以上为考核合格;

4.综合考核合格的推免生根据综合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在各招生专业推免接收指标人数范围内,依次进行拟录取;

5.在材料审核或复试面试过程中发现弄虚作假者,直接取消拟录取资格。

七、其他

1.学院将根据第一批复试录取情况决定是否组织第二批复试。

2.申请人必须保证提交的全部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若发现申请人提交的信息不真实或不准确,我校将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3.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在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拟录取资格。

5.拟录取推免生入学前,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或学士学位证书,或受到处分的,取消其拟录取资格。

6.体检工作统一放在新生开学报到期间进行。

7.拟录取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8.未尽事宜均按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八、咨询

我院招生咨询电话:021-61655181(孙老师/吕老师)

附件一:推免生源本科专业目录.docx

附件二:推免生操作手册.docx

附件三:经济与管理学院招收推免生科研创新成果和竞赛获奖计分办法.doc